1月18日,据中国媒体新浪报道,黑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吴德仁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吴德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德仁与妻子育有两名子女,妻子于去年提起离婚讼诉,指出吴德仁时常对她实施家暴,夫妻感情已破裂,请求判决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案当时由郝姓法官审理。检视相关资料后,一审准予2人离婚。没想到,吴德仁对此相当不满,携带尖刀前往法庭理论,打伤郝姓法官后再狠刺胸口一刀,当场被公安人员抓获,但郝姓法官因伤及肺动脉而失血过多,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判决结果在今天正式出炉,吴德仁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5万多元。公诉机关认为,本案是一起犯罪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案件,被告人吴德仁公然在法庭内行凶杀人,肆意侵害法治捍卫者的生命权利,蔑视和挑衅法律权威,必须依法严惩,建议判处吴德仁死刑。
黑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德仁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吴德仁因民事诉讼活动而对法官依法履职行为不满,准备作案工具,公然持刀杀害法官,挑衅司法制度,藐视司法权威,践踏国家法律尊严,严重危害公平正义,造成恶劣影响,其作案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危害性极大,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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