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据综合媒体报道,非法行为会对美国移民身份问题造成严重影响。有时候一些常见的犯罪如家庭暴力、打人等罪名都会在将来移民或入籍程序中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纽约第二巡回法庭2月12日有一起案例,一位华人男士因为有违反道德的行为,在申请绿卡时被拒。
【华男申请绿卡被拒 因曾打架有违反道德行为】在美国,移民、入籍、申请政府楼、可负担住房、执业资格都要填写是否被逮捕过,是否有犯罪记录,“逮捕过的人,比没有被逮捕过的人多一道手续,就是需要提交结案单。”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February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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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一位程姓先生因为在1999年参与了一件袭击案被定罪,被判决不得允许入境美国,除非获得豁免,否则他没有资格进行身份调整。要获得豁免,他需要证明政府不给他批准绿卡的话,将给他合法居留的配偶、父母子女带来极度的困难。
程先生首先辩称,移民局忽略了他在1991年已获得难民身份的事实。接着,他强调在美国生活了很长时间、在这里就业、参与社区,而且亲戚在美国,以及他定罪时年纪还小等等因素。其次,程先生说,尽管妻子的癌症目前处于控制之中,但有复发的可能性,他还有已成年的女儿等困难。程先生还辩称,当事方在移民法官听证时规定,他于1993年在佛州涉及的打架定罪不是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因此不应作为不被接纳的依据。
但是法官认为,程先生的论点不足,且移民局并没有忽略证据或误解记录。但是程先生1998年又在纽约被定攻击罪,且他在移民法官前承认自己认了罪,而不是上诉书所断言的“自卫”。这就有问题了。程先生挑战法庭对他过往的定罪过于重视。针对他过往犯有与道德相关的犯罪,如何定义这些行为的性质有多严重,以至于转换身份失败?
巡回庭法官表示,移民上诉委员会和移民法官没有忽略或弄错程先生的证据,至于对程先生过往定罪的重视程度,双方存在分歧,巡回法庭“对此种分歧没有审查权限”。
也就是说,程先生的非法行为不能被豁免,他的抗辩失败了。一个攻击、打架的指控会让他的美国梦成为泡影,还有可能被剥夺停留或再次入境美国的资格。
在美国,移民、入籍、申请政府楼、可负担住房、执业资格都要填写是否被逮捕过,是否有犯罪记录,“逮捕过的人,比没有被逮捕过的人多一道手续,就是需要提交结案单。”
逮捕的门槛很低,只要被警察戴上手铐,到警察局打过指模,都算是被逮捕。但被逮捕不等于有罪,或者罪名被打掉,这时就需要提交结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