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据《自由时报》报道,从事餐厅主管的陈姓男子,前年11月晚间在台北市大安运动中心游泳池,闯入另一男泳客的淋浴间,强行替对方口交,之后自行射精在对方肚子上后离去,被害男子事后报警控告陈男强制性交,陈男辩称当时对方没反对、未违反意愿,被害人则称对方高他一个头,且当时龟头在陈男嘴里,他担心小弟弟安危才不敢反抗;台北地院认为被害人的顾虑有理,依强制性交罪判陈男3年5月徒刑。可上诉。
【被害人:东西在对方嘴里不敢反抗 淋浴间遭强行...】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February 16, 2023
从事餐厅主管的陈姓男子,前年11月晚间在台北市大安运动中心游泳池,闯入另一男泳客的淋浴间,强行替对方口交,之后自行射精在对方肚子上后离去,被害男子事后报警控告陈男强制性交https://t.co/yr2HMxsgaf pic.twitter.com/FVBun6MCar
根据台北地院判决指出,2021年11月17日晚间9时45分许,陈男于大安运动中心内游泳池淋浴区,见被害男子在淋浴间淋浴,基于强制性交犯意,擅自闯入其淋浴间内,强行抚摸对方胸部、腹部和生殖器,被害男以摇头和言语表达拒绝,并以手推拒,陈男仍强行替其口交,身高166公分的被害男惧于176公分的陈男体型比他高壮,且生殖器在对方口中,而不敢大力反抗或大声呼救,而遭侵犯得逞,陈男随后射精在被害男的腹部而自行离去。
陈男坦承口交过程,但矢口否认强制性交,辩称他没有摸被害人的胸部,且对方也有摸他的胸部和生殖器,后来他发现被害人有勃起反应,他才帮对方口交,被害人没有表示拒绝,陈自认没有违反对方意愿。
被害男作证时表示,当天他与一名男性朋友去游泳,游泳后各自淋浴,朋友在他对面的淋浴间,他淋浴到一半时,素未谋面的陈男突然直接打开门帘进来,并把浴帘关上说“你很可爱,身材练得很好”,表示想要和他亲密互动,被害人说“不行,我朋友在旁边,他会知道”,陈男回称说“没关系,很快就好了”。
被害人指控,然后陈男直接蹲下帮他口交,他尝试推开并挣扎,但因对方体型比他高壮,而他的生殖器也在他嘴里,所以没有很大力推,怕会受伤,他也不太敢发出声音,但他还是有表达“不要”的意思,经过一段时间后,陈男就突然站起来,把泳裤拉下射精在他身上,就离开了。
被害人说他案发前,龟头处有不明伤口,不可能有性慾,强调不是你情我愿。法官函询其看诊的诊所,证实案发前2天,被害人曾因龟头包皮炎前往就诊,医师有开药。
合议庭认为,若被害人当时有性需求,理应在陈男射精后,要求陈男为他继续口交直至自己射精为止,且被害人因用药治疗而无性慾望,也属可信,陈男比被害人高壮而推拒不成,且身体要害在陈男口中,为避免自身受伤而稍加保留挣扎的力道,亦属合理,故认定陈男犯行明确。
北院考量陈男为满足性慾,竟对不认识的男强制性交,不尊重他人性自主决定权,犯后否认犯行,迄未和解或赔偿,态度不佳,量处3年5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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