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3月30日,中共十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在京閉幕,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壹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戰書主持會議。
【香港選舉制度修改完成 全票通過 習近平簽令扼殺民主】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March 30, 2021
對於此次的香港選舉改革,不少評論員和分析都指出,這是習近平“壹法封喉”,讓香港“因無民主窒息而亡”。紐約時報此前發表分析文章指出,香港民主派人士認爲修改選舉制度是壹個“可悲的做法”。https://t.co/gEgWn2nk6f pic.twitter.com/9dzdg5UTs1
香港選舉制度改革法案通過後,3月30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例行記者會上強調,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並不意味候選人單壹化,隻要以“愛國者治港”以及效忠特區並擁護基本法爲前提,任何政見人士都能夠依法參與選舉。
據悉,最新通過的選舉法案中,特首選舉制度有壹定的變化。選舉行政長官的程序不變,即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但是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的門檻變高,需要獲得選舉委員會不少於八分之壹即188名委員聯合提名,如要獲勝,須獲得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1500人)過半數支持。
立法會議席增加70席增加到90席。引入選舉委員會,負責提名立法會候選人,以及選舉“部分”議員。
對於此次的香港選舉改革,不少評論員和分析都指出,這是習近平“壹法封喉”,讓香港“因無民主窒息而亡”。
紐約時報此前發表分析文章指出,香港民主派人士認爲修改選舉制度是壹個“可悲的做法”。
即使在選舉改革方案生效之前,北京支持的香港政府就已經迅速采取行動消滅反對派。許多活動人士因爲與港區國安法有關的指控而被拘留或被逮捕,包括黃之鋒、在香港有“民主之父”名聲的李柱銘,以及法學者戴耀廷。民主派的聲音已明顯變弱。
民主派活動人士警告,修改選舉法等於給香港有限的投票權敲響了喪鍾。
香港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是爲數不多的尚未被拘留的知名反對派人士之壹,他稱選舉制度改變“對香港來說是可悲傷的做法”。
“他們本該讓立法會更積極地順應民意,而不是像他們現在做的那樣,壓制人民的聲音,”羅健熙說。
“我相信,這些立法會未來的議員們將越來越不能代表香港人民,他們隻是壹些什麽都不做的效忠者,根本不能代表香港人民,”他說。
美國國務卿安東尼·J·布林肯(Antony J. Blinken)也譴責了全國人大的決定,稱“這些行爲通過限制政治參與、減少民主代表以及壓制政治辯論,否定了香港人自治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