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據《法廣》報道,中國電信巨頭華爲公司財長孟晚舟向法庭提出將其法律團隊從匯豐銀行得到的文件作爲證據列入引渡案。該申請7月9日被壹名加拿大法官駁回。
【孟晚舟提出將匯豐文件列爲引渡案證據 被法官駁回】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July 11, 2021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負責此案的副首席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不同意孟晚舟律師將匯豐文件納入證據的要求。該法官表示,她會在大約10天內以書面形式公布她的理由。https://t.co/OpMrmSVA49 pic.twitter.com/Ow8mkAvT0W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負責此案的副首席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不同意孟晚舟律師將匯豐文件納入證據的要求。該法官表示,她會在大約10天內以書面形式公布她的理由。
據路透社發自溫哥華的消息說,孟晚舟的法律團隊通過香港法院從匯豐銀行獲得了300多頁內部文件。孟晚舟壹方的辯護律師認爲,應該將這些文件列爲證據,作爲反駁美國引渡要求的依據。
對於法院上述裁決,華爲在加拿大的分公司(Huawei Canada)發布聲明表示尊重,但對這壹結果感到遺憾,併堅稱,這些文件顯示匯豐知道華爲在伊朗的業務往來,證明美國對案件的陳述“顯然不可靠。”
孟晚舟預計於8月初再次出庭。她的引渡案庭審可能在8月底之前結束。她有可能被從加拿大引渡到美國。
美國指控孟晚舟在華爲與伊朗的業務往來上涉嫌誤導匯豐銀行,導緻匯豐可能違反美國對伊朗的製裁措施,因此被控“銀行詐欺罪”,要求加拿大當局依據美加引渡協議將其逮捕併引渡到美國。2018年12月孟晚舟在溫哥華機場被捕後,在其位於溫哥華的宅邸中被監視居住,出門須帶電子跟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