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農曆甲辰年 叁月十二
简体中文
登錄 | 注冊

重磅!國安法下港警權限無限大 可限製受調查者出入境


2021-07-28 时刻新闻 | 聽新聞 國語 | 聽新聞 粵語 【字號】

7月28日,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香港警方證實,對拍攝刺警案的網媒前記者作出調查,併在沒有拘捕行動下,根據國安法,要求該名記者交出旅行證件,禁止出境。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骅表示,不論是否觸犯《國安法》,都有機會被禁止離境,不認同沒收旅行證件等同濫權。有學者認爲,這這種做法等同間接拘捕,反映國安法下的程序不公。

香港警方週二(7月27日)證實,對在七壹刺警案現場拍攝整個過程的網媒《看中國》前記者作出調查,按《香港國安法》第43條,撿取受查人包括電腦及無線電話等個人物品,併由指定裁判官簽發通知書,要求當事人向警方交出所有旅行證件,警方在回復當中提及,事件中暫沒有人被捕。

根據相關法例,警方國安處在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中,有權要求涉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爲的人員交出旅行證件,限製受調查的人離開香港,做法與香港《普通法》的處理不同。按照《普通法》的壹般法律程序,當事人被起訴後,法庭才可以根據法例,扣起旅遊證件,作爲被控人獲準保釋的條件。

湯家骅:不認同沒收旅行證件等同濫權

對於外界擔心,隻要國安處向裁判官申請,都會獲簽發通知書,有權沒收旅行證件,限製出境的情況,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骅對本台表示,不同意相關的做法等同濫權。

湯家骅說:沒有任何理據,爲何會覺得濫權?如果國安處向法庭申請,而法庭批準,這是符合法律程序,當然受影響人士可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或上訴。這個機製下,不會存在濫權或違反人權,因爲《國際人權公約》第19條寫得非常清楚,所有的權利都因應國家安全,可以透過法律合理地限製,現在是有這套法律,妳認爲這套法律是否合理,應由法庭決定。

湯家骅表示,隻要在香港涉嫌犯法,不論是否觸犯《國安法》,都有可能被禁止離境,警方有權這樣做,而當事人有權上訴。

學者:沒收證件等同間接拘捕存在不公

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香港法學人黎恩灏表示,《香港國安法》列明,警方可以單方面申請要求受調查的人士,交出旅行證件,已等同間接拘捕,程序上存在不公平。

黎恩灏:”警方沒有表示作出任何拘捕或落案起訴的行爲,(扣留旅行證件)這種做法等同間接拘捕,限製人身自由,如果警方認爲當事人有幹犯法例或國安法,應直接作出拘捕,而不是採用這種扣留證件的方法,限製自由,好像給予時間(警方)再尋找足夠證據才拘捕,不僅影響受查人事的權利,亦是不公平的調查程序。”

至於條文列明,當事人可隨時以書面向警務處處長或裁判官申請發還旅行證件,黎恩灏表示,這反映國安法給予警方相當寬闊的權力。

黎恩灏:”向警務處處長和裁判官申請,時間上已限製了他(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是反映實施細則不合理的地方,國安法壹個問題就是說,雖然看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都有保障出入境自由,如果不是被告人的話,但正因爲是國安法的範圍好廣闊,實施細則給予警方相當寬闊的權利,警方在實施權力時,更不容易受到現有規範的限製。”

黎恩灏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被扣留遊行證件的人士,隻能按照法例的實施細則,提出書面申請,要再根據警務處處長和裁判官接納或拒絶的理由,作進壹步的研究。



聲明:聲明:時刻新聞編輯發布的文章並不代表時刻新聞的立場或觀點。

 分享到Twitter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Telegram




相關文章

  1. “气候变暖”宣传失败后的诡辩 如何确定“全球”最佳温度?
  2. 拜登政府秘密空运32万非法移民进入美国 拒绝披露机场
  3. 麻省理工博士潘勤轩承认杀害耶鲁华裔研究生 疑为情杀
  4. 大型新冠疫苗研究显示新冠疫苗与多种关键疾病增加有关
  5. 塔克·卡尔森捅了左媒马蜂窝 独家采访普京全文翻译
  6. 整个未庄洋溢着乐观向上的氛围 - 老萧杂说
  7. 塔克·卡尔森独家采访普京 讨论美国大选、气候变化及LGBTQ+
  8. 中国维权人士李翘楚被判“煽颠罪” 获刑3年8个月
  9. 澳大利亚籍作家杨恒均被中国判死缓 澳外长表示震惊
  10. 阿根廷总统WEF发表演讲 当面揭穿全球精英丑恶嘴脸
  11. 《嫌疑⼈孙任泽之死》 财新记者王和岩特稿
  12. 为了不能忘却的纪念《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關于我們 | 使用條款 | 隱私策略 | 聯系我們
©2024 時刻新聞 TN2024042003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