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中國法院駁回了弦子(週曉璇)針對中國知名電視主持人朱軍提起的性騷擾指控,弦子表示案件的核心事實併未被充分討論,壹定會上訴。
【弦子訴朱軍性騷擾案敗訴 歎法庭不公 性侵受害者舉證難】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September 16, 2021
弦子在壹份書面聲明中指出,法官不允許調取當年的監控錄像,不允許調取當年公安對她父母做的筆錄,不允許心理學專家證人出庭,不允許原告對申請決定有任何反駁和進行最後陳述。https://t.co/ldue0hx7j3 pic.twitter.com/SVjpeq52bO
9月14日,海澱區人民法院裁定,弦子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朱軍對她性騷擾,壹審駁回訴訟請求。
“我覺得之前的這叁年對我的生命來說是沒有辦法再復製的,我沒有辦法再那樣做叁年了。這個事情發生的時候我是21歲,但是現在已經28歲了……但我真的覺得非常疲憊了。”
週二晚上,面對法庭外的記者和聲援者,弦子哽咽着說,法院如果要拿出讓人信服的結論,程序上起碼要保障充分討論,這個案子併沒有觸碰到核心事實。
“這次開庭,我們沒有進行壹個充分的討論……即使拿了這個判決,我也依然還是要說,我就是壹個性騷擾案件的受害者。”
弦子:我就是性騷擾受害者
海澱法院此次如臨大敵,門外布滿警戒線、公安和警車。弦子的微博從今年七月開始被禁言壹年。美國華盛頓的人權組織“公民力量”創辦人楊建利對本台表示,與其說是弦子訴朱軍,不如說是弦子訴官方體製強奸案:
“這個案子我沒有預設立場,不會因爲弦子是弱者就壹定成立。我感到憤怒的是,整個過程中,官方不允許媒體報道,這是國家體製在強奸人民。爲什麽國家政權不允許媒體討論這件事?爲什麽妳要禁言弦子?朱軍是壹個強勢的人,他是國家的人。爲什麽要封掉弱者的微博?”
對於判決結果,朱軍沒有公開回應,而弦子聲明自己會提出上訴。
弦子在壹份書面聲明中指出,法官不允許調取當年的監控錄像,不允許調取當年公安對她父母做的筆錄,不允許心理學專家證人出庭,不允許原告對申請決定有任何反駁和進行最後陳述。對於朱軍主張的核心證據,即DNA鑑定結果,原告要求對連衣裙進行重新鑑定,但公安機關說併未調取過連衣裙,衣服下落不明。
2018年,弦子曝光2014年於央視實習期間,朱軍在化妝間對她進行猥亵。朱軍於2020年12月在微博上否認曾與弦子有身體接觸。
中國性侵受害者舉證難,被批做境外走狗
華中師範大學人類性學教授彭曉輝對本台表示,“(弦子訴朱軍壹案)它提高了全社會對於權屬關係中性接觸的壹種警惕,對於保護弱者是壹種意識的養成和提醒,對於蠢蠢欲動者也是壹個有力量的警告。”
彭曉輝說,他認識壹個碩士生在強奸已遂的情況下,因爲缺乏有效證據卻被反訴是誣告,“性騷擾是兩個人私下發生的,沒有第叁者在場,就很難取得證據。妳首先要有智慧,巧妙地保存證據,比如通訊記錄、電郵、電話錄音。我相信法官寧願相信弦子,但是法律是重證據的。”
2018年,中國最高法院將“性騷擾”列爲獨立案由,此前通常僅以身體權糾紛、名譽權糾紛和壹般人格權糾紛等案由進行起訴。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對“性騷擾”的認定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
受到席捲全球的#MeToo運動鼓舞,中國有許多性侵受害者也站出來發聲,但是維權過程異常艱難。耶魯大學法學院學者龍大瑞(Darius Longarino)近期在《外交學人》發布研究指出,中國法院給予被告較強保護,將此類案件的舉證責任多放在原告身上,需要證明其主張具有“高度蓋然性”(即 75% 至 85% 的確定性)。
龍大瑞梳理數據發現,在中國2018至2020年的公開資料中,隻有83件民事案涉及性騷擾,當中77件是由被指爲騷擾者壹方所提請,由受害者所提請的訴訟隻有6件。
敗訴之後,弦子還面臨着朱軍指控她損害自己名譽和精神健康的訴訟。在2020年底接受美國媒體“歪腦”專訪時弦子說,“如果我是朱軍的話,我也會說我相信法律,法律不會讓被傷害的人贏,法律要求每個女生隨身帶壹個錄音筆,帶壹個針頭攝影機。”
雖然弦子在中國社會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和支持,但是也有不少人併不理解她爲什麽不願饒恕朱軍。不少微博網友批評弦子是批着女權的羊皮,幫助外媒進行反華宣傳,“CIA的劇本,NGO的投資”、“妳個走狗,妳對平權主義造成的傷害都是不可磨滅的”、“感覺這些人不懷好意,有種港獨台獨的意思。”
楊建利深谙這種指稱背後的原因:“習近平當政後,公民社會基本上不存在了,女權、#Metoo都被看作是公民社會壹部分。現在最方便汙名化的方式就是把妳上綱上線到愛國主義、民族主義。對於女權運動積極分子、演藝界人士,打倒他的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他和西方勢力挂鈎。”
無獨有偶,上週濟南檢方通報稱,針對中國科技巨頭阿裏巴巴女性員工的性侵指控,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實施的強製猥亵行爲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