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據《BBC News》報道,曾幾何時,美國科技巨頭紛紛落戶中國,這其中甚至包括Facebook。這讓蘋果目前在中國市場長驅直入顯得愈加紮眼。
【習近平對科技領域進行大規模打壓 蘋果公司是“僅存碩果”嗎?】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October 24, 2021
《矽谷之龍》壹書的作者麗貝卡•範寧認爲,微軟撤出領英反而讓蘋果成了“大目標”。但她認爲,蘋果將竭力留在中國。
我們不知道蘋果和中國當局之間私底下有何種交易。https://t.co/1BwcglW3jD pic.twitter.com/lGtB7ue6YX
上週,仍在中國運營的微軟公司(Microsoft)宣布,將關閉它在中國的社交網絡領英(LinkedIn)。
微軟表示,要遵守中國政府的規管越來越具有挑戰性,因此放棄努力。
在審查方面,蘋果公司也併非壹帆風順。
BBC上週報道稱,兩款受歡迎的宗教應用程序已從蘋果的中國應用商店(App Store)中下架。
後來有消息稱,亞馬遜旗下的有聲書應用Audible和雅虎財經(Yahoo Finance)也被下架。
負責監控應用商店組織蘋果審查(Apple Censorship)表示,本月被下架的應用程序(程式)有所增加。
到底發生了什麽?
科技領域的大規模打壓
衆所週知,很難判斷中國當局閉門談論了什麽。
不過,越來越明顯地可以看出,蘋果和微軟也成了當局與中國科技行業之間的鬥爭的壹部分。
中國有自己的科技巨頭,包括騰訊、阿裏巴巴和華爲,這些都是大型跨國公司。但中國政府越來越擔心這些公司手中的權力。
*今年4月,阿裏巴巴接受了創紀錄的28億美元(合20億英鎊)罰款,此前壹項調查發現該公司濫用市場主導地位
*今年8月,中國政府公布了壹項五年計劃,稱將對科技行業實施更嚴格的監管
*政府還壹直在打擊比特幣
美國公司也未能幸免於這場“科技領域的大規模打壓”。
“這次打壓行動表明,蘋果和微軟很清楚,他們的處境與之前相比更加微妙。他們知道需要小心行事,”《牆國志:中國如何控製網路》(The Great Firewall of China)壹書的作者詹姆斯•格裏菲斯(James Griffiths)表示。
對微軟來說,壓垮駱駝的最後壹根稻草也許是將於11月1日生效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該法律將要求微軟遵守更多規定。
微軟在壹份聲明中解釋撤走領英的決定,其中提到:“我們在中國的經營環境更具挑戰性,面臨的要求也更嚴格。”
斯坦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數字中國項目(DigiChina Project)主編格雷厄姆·韋伯斯特(Graham Webster)表示:“我認爲他們覺得這樣做不值得。”
韋伯斯特將領英告別中國的決定與該國即將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聯係起來。
在“魔鬼交易”中討價還價
不過針對中國市場,蘋果公司與微軟有不同的盤算。
它比任何壹家美國科技公司都要更加深陷中國市場。
上個季度,蘋果在中國大陸和台灣獲得了近150億美元收入,這壹數字非同尋常。
蘋果的全球供應鏈也依賴於中國製造。在中國,蘋果知道它必須遵守中國的規則——即便這意味着自我審查。
妳可能會問:爲什麽蘋果不能隻在中國銷售硬件,而關了應用商店呢?
問題是,蘋果認爲其應用商店和iPhone設備是不可分割的。它不想開這樣壹個先例,讓用戶側載應用程序,也就是它不想人們可以在iPhone上從其他商店中下載應用。
先不說別的,如果這樣做的話,它賺的錢就會少得多。
因此如果蘋果想要在中國銷售產品,就必須繼續在中國運營應用商店。
韋伯斯特說:“多年來,蘋果壹直在下加應用程序,這基本上是在以某種方式進行審查。”
但格裏菲斯認爲,蘋果進入中國市場後,那裏的審查製度逐漸變得嚴格。
他說:“蘋果自己接受了這種魔鬼交易。”
“壹旦妳開始同意刪除應用,這項交易就不會真正停止。”
秘密策略
其他公司比微軟更早地看到了不祥之兆。
谷歌在2010年將其搜索引擎從中國移除,此前谷歌稱其受到來自中國的黑客攻擊。該公司表示,對審查公衆的搜索感到不快。
《矽谷之龍》(Silicon Dragons)壹書的作者麗貝卡•範寧(Rebecca Fannin)認爲,微軟撤出領英反而讓蘋果成了“大目標”。
但她認爲,蘋果將竭力留在中國。
“妳知道,蘋果確實是中國市場的領導者之壹……我認爲蘋果不會因爲這些問題在短期內撤出中國。“
而且,我們不知道蘋果和中國當局之間私底下有何種交易。
也許蘋果會有所反抗,也許由於該公司的堅持,許多應用程序在中國的應用商店中繼續存在。我們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蘋果很少對這些報道發表評論,它提醒記者公司有自己的人權政策,該政策指出,公司要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即便它不認同。
而在中國,他們壹直在這麽做。
壹旦當局真的想下架壹款應用,這款應用就會消失。
蘋果在中國的存在像是從另壹個時代來的遺留之物。大型科技公司在中國已經沒有多少存在感了。
現在的問題是,多大力度的監管、多少合規要求,以及多少審查,才算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