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年4月14日,英国议会通过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令》。安娜法令也称安娜女王法令。法令的原名为《为鼓励知识创作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的法》,1709年由英国议会颁布,1710年生效,是世界上第一部保护作者权益的法律。
该法规定,作品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其作者享有14年的版权保护期,期满作者尚未去世,可以顺延14年。《安娜法令》在世界上首次承认作者是著作权保护的主体,确立了近代意义的著作权思想,对世界各国后来的著作权立法产生了巨大影响。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纸张和印刷术的国家,因而也是世界上出版事业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图书报刊出版事业历史悠久,种类繁富。当大清王朝在19世纪末还援用《大清律例》来压制出版事业之时,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令》却早在1710年4月14日于英国议会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