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1日 星期六
农历丙午年 正月初五
繁體中文
登录 | 注册

中国修改海上交通安全法 扩大灰色冲突地带 引担忧


2021-05-01 时刻新闻 |  国语 |  粤语 【字号】

5月1日,据《法广》报道,中国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日前通过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台湾学者分析,中国利用法律扩大灰色地带冲突空间,各国皆忧心这会成为海上冲突的不定时炸弹。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公告,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将在今年9月1日施行,全文共10章、122条。据中央社报道称,中国修海上交通安全法,学者指扩大灰色冲突地带。

据新版“海上交通安全法”第53条,中国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维护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可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制止外国籍船舶在领海的非无害通过。第54条,特定船舶在进出中国领海时,应向中国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且须持有有关证书,并接受指令和监督。

第92条则规定,外国籍船舶可能威胁中国内水、领海安全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离开。外国籍船舶违反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或者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行使“紧追权”。“紧追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本国法律规定,因而对其进行追赶直到公海,并加以拿捕,带回本国港口审讯的权利。

另据中国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报告,由于“海警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也已使用“管辖海域”表述,因此将“海上交通安全法”中的“沿海水域”修改为“管辖海域”。

据台湾国防安全研究院军事战略暨产业所所长苏紫云周五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访时分析,“海上交通安全法”与“海警法”都是中共行政宣示、维护国家主权及发展利益的工具。中共利用法律扩大灰色冲突空间,更让各国忧心这会成为海上冲突的不定时炸弹。苏紫云指出,中共的“管辖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定义比“沿海水域”更宽,是官方文书、法律用语的扩大适用。不过中共在南海建造许多人工岛礁,并称周边12海浬皆为领海,形成强制排他性,让中共在各国执行自由航行任务时有执法借口,“是国际比较伤脑筋的部分”。



声明:时刻新闻编辑发布的文章并不代表时刻新闻的立场或观点。

 分享到Twitter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Telegram




相关文章

  1. 柯克首次“缺席”“美国转点”年度大会 副总统万斯压轴演讲
  2. 白宫发布《国家安全战略》 川普政府拨乱反正任重道远
  3. 研究发现疫苗打越多越易失智 阿尔茨海默病风险增50%
  4. 西班牙猪瘟是否是实验室泄漏 研究中心成猪瘟开发中心?
  5. “病毒女王”石正丽研发出新致命病毒 计划大流行随时再现
  6. 士兵被阿富汗移民伏击身亡 川普称将暂停“第三世界”移民
  7. 美法官驳回川普“干预选举案” 遭极左政府迫害有惊无险
  8. 台湾追加400亿美元国防预算 面对中国威胁提高吓阻能力
  9. 美国极左歇斯底里 著名保守派活动家查理·柯克惨遭暗杀
  10. 马斯克“政府效率部”挖出惊天资金黑洞 浪费触目惊心
  11. 阿根廷继美国之后退出世卫组织WHO 称存在“严重分歧”
  12. AI初创公司DeepSeek火爆全球 弯道超车还是数据盗窃?

关于我们 | 使用条款 | 隐私策略 | 联系我们
©2026 时刻新闻 TN2026022105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