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國共產黨喉舌《環球時報》發表社論,指責美國是“南海和平的最大威脅者”。
【中共黨媒指責美國威脅南海 揭北京有關美濟礁的赤裸裸謊言】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September 14, 2021
美斯奇夫礁是壹個低潮高地,其所屬區域隻有菲律賓才有可能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享有獲得海洋區域的權利。因此,美斯奇夫礁隻能構成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壹部分;它不屬於中國(或其他國家)。https://t.co/DwPIYWSPM5 pic.twitter.com/Evw8pxQSGK
社論發表前夕,美國海軍第七艦隊的“本福德”號(USS Benfold)導彈驅逐艦在斯普拉特利群島(中國稱南沙群島)附近進行了壹次航行自由行動。這處群島位於菲律賓、馬來西亞和越南南部的海岸附近。文萊、中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台灣和越南對該群島的主權存在爭議。
美國海軍表示,“本福德”號通過航行自由行動表明,米斯奇夫礁(中國稱美濟礁)“根據國際法不享有領海權”。
《環球時報》對此提出異議,稱美國的行動是“赤裸裸的挑釁”。
“美濟礁週圍12海裏海域是什麽性質,中美存在爭議。世界對這種情況也有不同理解,”這篇社論說。“但國際法沒有賦予任何壹個國家以軍艦強行闖入挑戰他國所主張主權的權力,而且美國根本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簽約國,它尤其無此權力。”
事實上,海牙常設仲裁法院(PCA)成立的壹個特別仲裁庭已經譴責了中國在位於菲律賓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的美濟礁上的活動。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壹項規定世界海洋使用的規製框架的國際條約”——明確規定了軍艦在國際水域無害通過的權利。
此外,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國不能宣稱對美斯奇夫礁週邊領海擁有主權。
美斯奇夫礁是菲律賓巴拉望島以西250公裏處的壹個環礁,自1994年以來壹直由中國控製。中國已將該環礁高度軍事化,併在其上建造了壹個人工島。
美國海軍第七艦隊在9月8日的壹份聲明中說,他們“在美斯奇夫礁12海裏範圍內進行了‘正常行動’。”
該聲明說,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美斯奇夫礁在漲潮時被淹沒,屬於低潮高地。美斯奇夫礁等這類地物,“不享有領海權。”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叁條確認了這壹點,該條規定:
“如果低潮高地全部與大陸或島嶼的距離超過領海的寬度,則該高地沒有其自己的領海。”
領海是指距離沿海國家的基線12海裏以內的海域。中國是沿海國家,不是群島國家。
中國最南端的海南島距離美斯奇夫礁、也就是中國所說的美濟礁有大約600英裏。
更重要的是,海牙常設仲裁法院的仲裁庭認定美斯奇夫礁實際上是菲律賓的壹部分。
2013年1月,菲律賓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針對中國發起壹項仲裁案。該仲裁案涵蓋“涉及在南中國海的曆史性權利的作用和海洋權利的淵源”。
菲律賓向海牙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庭提交的這份申訴書中特別提到了美斯奇夫礁的地位以及中國對南中國海大部分地區的更廣泛的權利主張。
菲律賓聲辯稱,這些主張侵犯了其專屬經濟區和領海權利。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認定各沿海國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超過二百海裏的海域爲該沿海國的專屬經濟區。
海牙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庭在其2016年的仲裁結果中表示,中國侵犯了菲律賓在其專屬經濟區內作業的權利。
“本庭認定,美斯奇夫礁是壹個低潮高地,其所屬區域隻有菲律賓才有可能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享有獲得海洋區域的權利。因此,美斯奇夫礁隻能構成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壹部分;它不屬於中國(或其他國家)提出權利主張的任何地物所可能產生的任何權利,”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庭裁定。
中國對該環礁的佔領以及在美斯奇夫礁上建造島嶼、設施和建築,顯然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海牙仲裁庭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重申,美斯奇夫礁是低潮高地,其本身不享有獲得海洋區域的權利。
中國此前已稱該仲裁結果是“非法的、無效的”。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在推特上諷刺道,當“中國軍艦有壹天經過加勒比海或出現在夏威夷和關島附近”時,他希望美國能“維護同樣的航行自由標準”。
事實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所有國家,不論爲沿海國或內陸國,其船舶均享有無害通過領海的權利。”但在該公約中,無害通過權相關的條規禁止“對沿海國的主權、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進行任何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違反《聯合國憲章》所體現的國際法原則的方式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以及“禁止使用任何種類的武器進行任何演習或練習等。”無害通過權也適用於軍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