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自由国家认识到,倘要经济复兴获得成功,必须采取某种对付内部和外部侵略的保护性措施。1948年1月,英国外相贝文发表演说,正式提出西欧联盟的建议。法、比、荷、卢4国表示响应。3月5日,英、法、比、荷、卢5国代表在布鲁塞尔举行缔约谈判;1948年3月17日,5国外长举行布鲁塞尔条约的签字仪式,条约为期50年,自同年8月25日生效。该条约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外长协商委员会。此外还设立西欧联盟防务委员会、西方联盟参谋部和西方联盟司令官委员会。
作为战后欧洲安全合作上的一项努力,在欧洲共同防御的考量上,布鲁塞尔协定也堪称促成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先驱。

英、法、比、荷、卢5国代表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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