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1月23日,政務院正式頒布《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銷售的命令》和《糧食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延續千年的糧食市場自由流通被廢止。
1955年3月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迅速布置糧食購銷工作安定農民生產情緒的緊急指示》,強調對糧食必須採取“定產、定購、定銷”的措施。
1955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加緊整頓糧食統銷工作的指示》,併派出幾十萬幹部到各地城鄉整頓統銷工作。
1955年8月,國務院發布《農村糧食統購統銷暫行辦法》,正式實行“定產、定購、定銷”的“叁定”政策;發布《市鎮糧食定量供應暫行辦法》,規定對非農業人口壹律實行居民口糧分等定量供應,工商業用糧實行按戶定量供應,牲畜飼料用糧食實行分類定量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