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于1999年7月9日接受《德国之声》专访时,将两岸关系定位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也就是大众较为熟悉的两国论。
李登辉说,有别于纲领以及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等一厢情愿式的国民党政策宣示,实际上的历史事实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政权成立以后,从未统治过中华民国所辖的台、澎、金、马。
李登辉认为,我国并在1991年的修宪,增修条文第十条(现在为第十一条)将宪法的地域效力限缩在台湾,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统治权的合法性;增修条文第一、四条明定立法院与国民大会民意机关成员仅从台湾人民中选出...... 使所建构出来的国家机关只代表台湾人民,国家权力统治的正当性也只来自台湾人民的授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完全无关。
李登辉强调,1991年修宪以来,已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乱团体,或一台当局、一地方政府的一个中国的内部关系。 所以,战争既已结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中华民国视为'叛离的一省',有昧于历史与法律上的事实。
专访当中《德国之声》问及,在宣布台湾独立及一国两制之间是否有折衷方案? 李登辉表示,中华民国从1912年建立以来,一直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又在1991年的修宪后,将两岸关系定位在特殊的国与国关系,所以并没有再宣布台湾独立的必要。
两国论的主张在台湾政坛上,获得民进党与国民党的肯定,更有不少独派人士称赞李登辉是台湾国父。 此外,民进党1999年党纲中的《台湾前途决议文》也以承认台湾的两国论为基调,作为日后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