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數字時代
不好意思,壹個老故事。
雍正初年,河北淮鎮壹帶遭遇飢荒。農婦郭六(連名字都沒有)的丈夫眼看活不下去,準備出外逃荒。出門前,他對妻子郭六下跪叩頭說,父母年老多病,我把他們托付給妳,辛苦妳了。
【比自殺更讓人絕望的 到底是誰在逼良爲娼?】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April 13, 2023
不過話說回來,郭六還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她被逼良爲娼,隻被定性爲“失貞”,這要擱別的年代,妳怎麽養父母公婆,那是妳的事,沒人管妳,敢賣身求生,分分鍾以賣淫罪判妳個十年八年,那就生不如死了。https://t.co/fsXgWTWwqO pic.twitter.com/CiKCEGHNbH
郭六頗有姿色,丈夫走後,村裏的男人見有機可乘,紛紛拿錢去撩她,但她不爲所動,隻是埋頭做女紅,儘力養活公婆。
幾個月過去,丈夫杳無音信,郭六眼看撐不下去,將左鄰右裏請到壹起,壹個個叩頭說:“我丈夫把公婆托付給我,現在我儘力了,再不想別的法子,全家都得餓死。大家如果能幫我,就請施舍我;不能幫,我就賣身了,請大家別恥笑。”
這話壹出,全場凍住,接着,壹個個悄悄離開。
郭六大哭壹場,向公婆告白,然後便挂牌接客。
時間壹長,郭六除了將賺來的錢養公婆,還省下壹些,買了個女孩。她對這個買來的女孩看守甚嚴,不讓外人看壹眼。大家都猜測,她肯定是想將這女孩調教好,吊高來賣。郭六也不辯解。
過了叁年多,丈夫回來了。當着公婆的面,郭六對丈夫說:“公婆健在,我任務完成了。”又將那個女孩帶來,說:“我的身體被玷汙了,若無其事面對妳,實在做不到。我已爲妳另娶了壹個妻子,現在也壹併交還給妳。”
她丈夫當時就驚呆了。郭六說妳等等,我做飯去。轉身走到廚房,用切菜的刀抹了脖子。
她自殺前有沒有留下諸如“妳好世界,再見”的話,不得而知。估計是沒有的,人到了徹底的絕望,什麽都不想留下。
縣令親來驗屍,見郭六雙眼圓睜,怎麽都合不上,知道她心願未了,就判她葬在夫家祖墳,但將來不能跟丈夫同穴。
不同穴,因爲她“失貞”,丈夫應該和她斷絕關係;葬在祖墳,表明她仍是公婆的好兒媳。
郭六雙眼還是合不上。公婆哭着說:“她本是節婦,受我們拖累,萬般無奈才這樣。當兒子的,不能奉養父母,把責任推卸給弱女子,到底是誰的罪過?這是我們的家事,不需要妳們這些當官的瞎摻和。”
公婆話音剛落,郭六雙眼就閉上了。
事發後,鄉人對此事議論不壹,說什麽的都有。
站在現代女權的角度,郭六如此逆來順受、委屈求全,也是應該被批判的。
以爲自己可以站着說話,也就有了不腰疼的幻覺。
先不說她丈夫做出那樣的決定有多麽自私、無恥,在當時背景下,當壹個男人決定獨自去逃荒時,當妻子的是不能說不的,因爲“夫爲妻綱”。
但丈夫走後,她其實也可以有選擇:
第壹,自己也逃荒去,把公婆撂下不管。
但這麽幹,等於也是社會性自殺。
第二,就是喝藥、跳崖等,以死來脫離苦海。但她對丈夫有承諾,壹死了之,壹樣也會背上不孝之名,死後同樣不能葬進夫家祖墳。
幾重大山重壓之下,郭六選擇了最難的,挑起奉養公婆的重擔。
剛開始,鄉裏那些男人用錢來挑她,她不理。其實她知道,自己撐不了多久——如果靠女紅就能養活公婆,丈夫也不至於得出去逃荒。等到儘力了,問心無愧,這時候再選擇死來解脫自己,輿論應該不會指責她。
但前面說了,她已選擇儘孝,那就隻有壹條路可走:拿身體換生存。
在這裏,郭六陷入了壹個道德悖論之中:儘節則不孝,儘孝則失節。
跨出這壹步之前,郭六決定窮儘所有可能,向鄰裏求助。她何嘗不知,飢荒之年,各人都自顧不暇,誰還能管得了別人生死。隻是,她必須以此來堵住悠悠衆口。
果然,面對她的求助,鄰裏袖手。也怪不得人情冷漠,自家都救不了呢。再說,有救人能力的,說不定都在等着郭六跨出那壹步。
郭六,就這麽被逼良爲娼了。
到這裏,郭六其實還是壹普通女子,她接下來所幹的,才是壹般人做不到的——在出賣肉體勉強維持公婆的飽暖時,她開始爲死活不明的丈夫操心了。她覺得自己的身體“不潔”,必須爲他準備壹個“幹淨”的女孩。等到丈夫歸來,完璧歸趙,再把自己這“不潔”的身體給了結。
這就讓人無法再感動了。
這壹步,已超出了“儘孝”的範疇。客觀上,她是在幫着那個吃人的男權社會,完成對女性的道德圍剿。這種圍剿,隻能以自殺爲結局。
但對於郭六來說,自殺還不是最終結局。
人命案壹出,“父母官”出場,連壹聲假惺惺的“我來晚了”都沒有,隻是代表官方,給郭六來個蓋棺定論。
要知道,死後葬在哪,對於那時候的婦女來說,幾乎就是活着的意義所在。“失節”的婦女,不但不能跟丈夫合葬,更不能葬在祖墳裏,否則便玷汙了整個家族。而被逐出祖墳,則會變成孤魂野鬼,繼續挨餓。所以,郭六死不瞑目,就是在等這個結果。
縣令給出壹個折衷方案:留在祖墳,因爲她儘孝了,是公婆的好兒媳;不能跟丈夫合葬,因爲她已失節。
如此判決,郭六還是不瞑目。這時,公婆出來說公道話了,就算兒媳有過錯,責任全在我們兒子身上,他憑什麽敢跟她斷絕關係?最後壹句擲地有聲:“此我家事,官不必與聞也。”
此言壹出,郭六才瞑目。
妳看,就是如此堅強的女性,命可以不要,名分也不能不要。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叁
郭六
郭六,淮鎮農家婦,不知其夫氏郭父氏郭也,相傳呼爲郭六雲爾。雍正甲辰、乙巳間,歲大飢。其夫度不得活,出而乞食於四方,瀕行,對之稽颡曰:“父母皆老病,吾以累汝矣。”婦故有姿,裏少年瞰其乏食,以金錢挑之,皆不應,惟以女工養翁姑。既而必不能贍,則集鄰裏叩首曰:“我夫以父母托我,今力竭矣,不別作計,當俱死。鄰裏能助我,則乞助我;不能助我,則我且賣花,毋笑我。”(裏語以婦女倚門爲賣花)鄰裏趑趄嗫嚅,徐散去。乃恸哭白翁姑,公然與諸蕩子遊。陰蓄夜合之資,又置壹女子,然防閑甚嚴,不使外人觌其面。或曰,是將邀重價,亦不辯也。越叁載餘,其夫歸,寒溫甫畢,即與見翁姑,曰:“父母併在,今還汝。”又引所置女見其夫曰:“我身已汙,不能忍恥再對汝。已爲汝別娶壹婦,今亦付汝。”夫駭愕未答,則曰:“且爲汝辦餐。”已往廚下自刭矣。縣令來驗,目炯炯不暝。縣令判葬於祖茔,而不袝夫墓,曰:“不袝墓,宜絕於夫也;葬於祖茔,明其未絕於翁姑也。”目仍不瞑。其翁姑哀號曰:“是本貞婦,以我二人故至此也。子不能養父母,反絕代養父母者耶?況身爲男子不能養,避而委壹少婦,途人知其心矣,是誰之過而絕之耶?此我家事,官不必與聞也。”語訖而目瞑。時邑人議論頗不壹。
先祖寵予公曰:“節孝併重也,節孝不能兩全也。此壹事非聖賢不能斷,吾不敢置壹詞也。”
故事講到這兒,別急着感動,我們還是要問:到底是誰在逼良爲娼?
淮鎮屬獻縣,史料載,雍正叁年,獻縣確曾發生過飢荒。飢荒的規模、持續時間不詳,但從《閱微草堂筆記》中這記載,我們可以窺其大概:
首先,郭六丈夫走後,她靠做些針線活就能在短時間養活叁口人,說明飢荒程度有限;第二,鄉裏還有男人用錢來撩她,說明飢荒併不是全面波及;第叁,郭六賣身所賺的錢,除了養活叁人,還能買壹個女孩,同樣說明,飽暖思淫欲的人不少,而且貨幣還能買到糧食,飢荒真的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的飢荒,爲什麽還會發生這樣的人倫慘劇?
《清史稿·食貨志》說:“雍正初,整理度支,收入頗增。”雍正初年,國庫收入還是增加的。而淮鎮離北京才兩百多公裏,在“收入頗增”的情況下,京城附近遭遇飢荒,隻要官府開倉赈災,民衆但凡有壹碗粥喝,何至於此。
那麽,如果朝廷有赈災,赈災糧款哪兒去了?如果朝廷不赈災,往年收的稅賦哪兒去了?
這問題壹出,郭六公婆那句“此我家事,官不必與聞也”,客觀上也爲官府卸責了。風調雨順的年景,百姓用稅賦養朝廷;災荒年,朝廷就該開倉赈災。發生這樣的慘劇,責任首先在官府。所以,官府不是“不必與聞”,而是必須向被他們逼良爲娼的郭六下跪謝罪。
巧的是,紀曉岚祖上正是獻縣望族。這個故事,應該是紀曉岚的祖父紀天申告訴他的,因爲故事最後,紀曉岚以祖父的評論作結:“節孝併重也,節孝不能兩全也。此壹事非聖賢不能斷,吾不敢置壹詞也。”
雍正初年,也就是郭六悲劇發生的時間,紀天申就在獻縣當縣丞(副縣長)。縣令到郭六家驗屍時,紀天申是否在場,不得而知。但史料又載,就在這場飢荒之中,紀天申曾“捐糧六千石,煮粥赈災”。有可能,那出外逃荒的丈夫,出了淮鎮,往東北方向走到紀天申施粥的崔爾莊,就是靠着紀家的粥活下來的。
紀天申大發善心施粥,但對郭六壹事“不敢置壹詞也”,這當然是體製內聰明人的做法。但說此事“非聖賢不能斷”,也是壹種精明的自我撇清。
要知道,逼死郭六的是腐敗的清政府,而幫兇,正是“聖賢之言”。
不過話說回來,郭六還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她被逼良爲娼,隻被定性爲“失貞”,這要擱別的年代,妳怎麽養父母公婆,那是妳的事,沒人管妳,敢賣身求生,分分鍾以賣淫罪判妳個十年八年,那就生不如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