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時刻新聞》編譯報道,據《日經亞洲》報道,中國反腐部門北京時間1月21日週五表示,中國去年因“違紀違法”處罰了627,000名官員,比習近平2012年上任以來的任何壹年都多。各地方的官員因爲新冠疫情、災難事故和經濟困難受到了處罰。
【習近平2021年處罰了62.7萬名官員 執政以來最高紀錄】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January 21, 2022
《日經亞洲》指出,2021年懲處的大部分都是基層官員。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公布的數據,其中41.4萬人在農村或在公司工作。https://t.co/Z2MgleoQz8 pic.twitter.com/gd1TTQY5Mr
《日經亞洲》指出,2021年懲處的大部分都是基層官員。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公布的數據,其中41.4萬人在農村或在公司工作。
與此同時,隻有36名省級領導和內閣級官員受到處罰。雖然數量比2020年略有增加,但比習近平早年領導下要少很多。習近平上台之初,許多黨內高層“老虎”受到腐敗調查,紛紛落馬。
2021年的顯著紀律性案例與新冠疫情有關,中國的目標是在“清零”政策下消滅新冠疫情。
8月7日,江蘇省紀委監委、南京市分別通報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疫情防控不力問責情況。南京市副市長胡萬進,南京市江寧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嚴應駿,南京市衛健委黨委書記、主任方中友等15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其中,江蘇省紀委監委問責6人,南京市問責9人。
在廣州,包括副市長在內的20人因未能控製住病毒而受到警告和其他處罰,市衛健委主任被免職。
意外事故和經濟管理不善也引發了紀律處分。
2021年6月13日6時42分許,十堰市張灣區豔湖社區集貿市場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湖北省對燃氣爆炸事故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包括11名省管幹部在內的34名公職人員受到撤職、免職等處理。
此外,內蒙古官員因地區銀行包商銀行倒閉而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