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近日发布最新艺人自律规范,内容涵盖遵守社会法律公德、坚守主流政治立场及具备职业素养等。同时,业内首次明确了“劣迹艺人”遭惩戒后的复出程序。虽然有人支持这一规范,但是有学者持批评态度。
【郑爽完了?中国演艺圈新规 “劣迹艺人”复出需审批】该管理办法对中国境内的演艺人员明确作出15个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反宗教政策等。 https://t.co/MzqPlYtRz3 pic.twitter.com/y7e4rrK0HJ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February 7, 2021
酒驾、肇事逃逸、代孕、出轨,近些年,中国娱乐圈丑闻不断,引起观众不满及当局的关注。为整顿娱乐圈风气,中国演出行业协会2月5日出台《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中国境内的演艺人员明确作出15个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反宗教政策等。
在职业修养方面,演艺人员不得假唱、假演奏,表演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违反有关从业规范的“劣迹艺人”将受到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遭到“封杀”的艺人需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道德建设会提交申请,经综合评议后方能复出。该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行。
一名制片人表示,近些年,一些艺人因为劣迹行为被封杀,很多影视作品无法播出。他认为,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整顿行业风气,使更多的影视公司规避风险。如果对封杀时间作出规定能达到目的,还是比永久封杀要好一点。”
不过,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夏明则认为,该管理办法的实行是在动用国家力量干涉文艺发展。他说:“中国政府做事下手往往比较重,经常动用国家利器。国家把一切都政治化了,把人们的日常生活、娱乐都作为国家管控的一部分,这样也还是有坏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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