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據總部在北京的《多維》報道,根據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大發布的公告,十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4月26日至29日舉行第二十八次會議。這將是這壹最高權力機關常設機構在3月份獲得人事任免新授權後召開的第二次會議。按照政治任務的棘手程度,在通過香港選舉製度改革決議後,不排除北京推動調整個別副國級高級領導人的可能。
【北京或動用國家領導人任免新授權 調整副國級職務】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April 21, 2021
4月20日據多維報道,根據全國人大發布的公告,十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4月26日至29日舉行第二十八次會議,按照政治任務的棘手程度,在通過香港選舉改革決議後,不排除北京推動調整個別副國級高級領導人的可能。https://t.co/05Efj4mqHn pic.twitter.com/VHScdMtGsu
官方消息披露,4月16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決定將在4月底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其主要議程除需要審議表決壹係列全國性法律法規和外交協議外,還包括“審議有關任免案”。
作爲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在3月份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獲得了多項重大授權。
根據這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通過的《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獲得任免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的授權,同時也可以授予全國人常委會委員長會議與國務院總理同等的任免“提請權”,也可以撤銷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之外的“個別其他組成人員”。
事實上,這些職位多由中共黨內的最核心成員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比如國務院4名副總理除第壹副總理由中央政治局常委韓正擔任,其餘3人孫春蘭、胡春華、劉鶴均爲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許其亮和張又俠也均爲中央政治局委員。
新的授權意味着北京可以更頻繁更靈活地通過基本每兩月壹次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而非每年壹次的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進行上述重量級領導人的個別職務調整。這在中共二十大前夕的壹年多時間裏對北京來說可能意義不凡。
有理由相信,按照問題導向邏輯,既然北京選擇做出這種改變,那麽亦必然有實質動用這壹授權的可能。儘管,曆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都不缺乏“審議有關任免案”的通報,但是4月底的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能是壹個比較合適的時機。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是《全國人大組織法》生效後召開的第二次會議,但是第二十七次會議屬於因應香港選舉製度改革的棘手狀況“臨時加開”的會議,會議時間僅兩個半天,時間緊、任務重,缺乏國家重磅人事調整的緊迫性不說,主要是時間不允許。
而此次4月底第二十八次會議實際上屬於每偶數月召開的常規會議,因而時間週期更長,長達4天,準備工作可以相對更爲從容。
當然,最終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會否動用新授權還需要看實際情況,但是相信北京會在中共二十大會議動用,否則就喪失了這次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的意義。4月初,負責保障孫春蘭的國務院副秘書長丁向陽(1959年)突然超齡退役,被視爲壹個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