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農曆甲辰年 叁月十七
简体中文
登錄 | 注冊

香港《國安法》首案宣判 唐英傑獲刑9年 法官不接納減刑求情


2021-07-30 时刻新闻 | 聽新聞 國語 | 聽新聞 粵語 【字號】

7月30日,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香港首宗《國安法》案週五宣判,被告唐英傑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被判囚9年。多國領事到場關注,不少港人聲援,併希望追囚車陪伴唐英傑,但遭警員驅趕。作爲《國安法》第壹案,外界憂慮其他《國安法》被告或面臨更重刑期。 對於唐英傑被重判,台灣陸委會發表聲明批評港府假借施法之名,進行政治鎮壓殘害民主人權。

24歲被告唐英傑週五(30日)早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就“煽動分裂國家罪 ”,法官將量刑起點定於6年半監禁;“恐怖活動罪”則定於8年監禁。法官考慮到2條控罪因素和涉及的行爲完全不同,決定有2年半刑期是分期執行,因此唐英傑的總刑期爲9年,併吊銷駕駛執照10年,而唐英傑目前已被還押超過1年。

唐英傑聞判後表現平靜,有親友聞判後情緒激動痛哭。

被告唐英傑:我會支持住,像香港運動員壹樣

代表唐英傑的大律師劉偉聰,在庭外向記者轉達唐英傑的口訊:“謝謝各位的關心和支持,時間會過得很快,我會支持住,大家都要支持住,就像香港運動員壹樣。”

據了解,唐英傑將會就刑期及定罪上訴。

2020年7月1日,也就是香港《國安法》生效第壹天,當時23歲的唐英傑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當場被捕,被控《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

根據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被判監5至10年;情節較輕,則判處 5 年以下監禁。“恐怖活動罪”最高可判囚終身監禁;若有其他情形者,則判處 3 至 10 年監禁。

法官:雖不屬同類罪行中最嚴重 但不接納求情減刑

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詞指被告展示“光時”旗幟的方式,清楚證明他有意吸引公衆注意;又指他“故意挑戰”警方多條防線,“故意挑選”日期、時間、地點等進行,包括選在港區《國安法》實施第壹天,可見情節嚴重。不過由於被告隻是單獨進行和展示口號,沒有同時向公衆傳達詳細計劃,因此不屬同類罪行中最嚴重。

而就“恐怖活動罪”,判詞指被告的行爲是有計劃和蓄意,併確實造成3名警察受傷。雖然3名警員傷勢不輕,但也不是重傷,認爲量刑中的“其他情形”部分適用於本案,因此作爲量刑起點。

判詞又提到,雖然被告表達悔意,但不認罪,未能作減刑理由,其他求情都不足以減刑。法庭得知被告爲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同情其母親及外祖母身體不好及年事已高,但認爲唐英傑犯罪前應想清楚後果。

多國領事關注 市民對法治感失望

作爲香港首宗《國安法》案件,庭審備受關注。近百名市民及記者到庭旁聽,德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駐港領事亦有到場。

有市民聞判後,對香港法治感到失望。

陳同學說:之前白衣人,他們這樣打人,又說“保衛家園”,都是判囚7年。唐英傑現在是9年,香港是無法治可言。

另壹市民表示,希望唐英傑支持住,表示香港人都還在這裏,等他出來。

《國安法》被告親友憂刑期更重

北京在港強推《國安法》後壹年,已有至少138人被捕。繼唐英傑案後,外界最關注的是涉及大批民主派人士的“47人初選案”,他們被控《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待審。案件被告之壹劉颕匡的女友黃於喬到場旁聽,認爲是次判決是“壹早寫好的劇本”,併對“47人初選案”感到悲觀。

黃於喬說:相信如果大家有留意到,在法庭的辯論中,辯方專家提出不少很“人話”的辯證,但最後所有辯解都像不重要,好像要演壹個已寫好的劇本。這案件因爲是國安法第壹宗判決,所以對劉颕匡案都有參考價值,會預期劉颕匡案也會差不多,甚至更嚴重。

學者:與其他案件對比明顯不公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本台訪問時說,本案是由指定法官審訊,連陪審團也沒有,形容“戲碼早已知道”,重判是爲達震懾效果。他同意唐英傑駕車衝向警員是不對,但對比其他案件併不公平。

鍾劍華說:我們記得計程車司機用車撞斷別人雙腳,律政司不單不控告,還要結案。另外警員騎電單車S字形地撞向示威者,撞了幾回也沒有事,整個做法相當不公平。我認爲這案件令香港的法律公義進壹步失去,實際上也是相當嚴重的破壞。

體製內律師:同類案不能壹概而論

港府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骅同日對本台表示,同意9年刑期是很重,但表示達到阻嚇作用。而同類因展示“光時”旗幟被起訴的案件是否會受到影響?湯家骅認爲唐英傑案件與“壹般示威的即興表達”略有不同,不能壹概而論。

湯家骅說:法庭壹再強調,這次的煽動罪其實早有預謀,他是故意選擇在7月1日做這件事,期間有某種程度的策劃,亦有人幫他訂下行走路線,希望得到最廣泛的公衆關注,併非壹般即興或壹時激動叫口號這麽簡單。當然以後不同案件,需要看不同事實背景有多少相同或分別,不能壹概而論。

港保安局局長:研究判詞後決定下壹步行動

同日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對唐英傑被定罪表示歡迎,至於刑期方面,他表示要研究判詞再決定下壹步行動。他強調法庭已清楚指明,“光時”口號有“港獨”及“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含意,警告如果有人呼叫相關口號,就要考慮承擔法律責任。



聲明:聲明:時刻新聞編輯發布的文章並不代表時刻新聞的立場或觀點。

 分享到Twitter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Telegram




相關文章

  1. “气候变暖”宣传失败后的诡辩 如何确定“全球”最佳温度?
  2. 拜登政府秘密空运32万非法移民进入美国 拒绝披露机场
  3. 大型新冠疫苗研究显示新冠疫苗与多种关键疾病增加有关
  4. 塔克·卡尔森捅了左媒马蜂窝 独家采访普京全文翻译
  5. 整个未庄洋溢着乐观向上的氛围 - 老萧杂说
  6. 塔克·卡尔森独家采访普京 讨论美国大选、气候变化及LGBTQ+
  7. 中国维权人士李翘楚被判“煽颠罪” 获刑3年8个月
  8. 澳大利亚籍作家杨恒均被中国判死缓 澳外长表示震惊
  9. 谷歌华裔工程师杀妻案提审 女方想离婚?前女友发声
  10. 阿根廷总统WEF发表演讲 当面揭穿全球精英丑恶嘴脸
  11. 《嫌疑⼈孙任泽之死》 财新记者王和岩特稿
  12. 为了不能忘却的纪念《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關于我們 | 使用條款 | 隱私策略 | 聯系我們
©2024 時刻新聞 TN2024042521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