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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不喜依法治國 雪藏中共高官中法學真博士熊選國


2022-01-18 时刻新闻 | 聽新聞 國語 | 聽新聞 粵語 【字號】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專欄 | 夜話中南海

我們本專欄上期節目播出的文章中,介紹了“兵團後代” 朱海侖曾經以中共新疆自治區黨委常委兼烏魯木齊市委書記和以新疆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自治區政法委書記期間所犯下的種族滅絕罪行,是被《紐約時報》率先對外公開的“機密文件”揭露出來的。

這些文件被公開後,有外界媒體把朱海侖稱之爲“再教育營的幕後推手”。但“幕後”兩個字用在時任中共新疆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朱海侖身上很不合適,當時的他恰恰是台前的“壹線總指揮”。

而被總部在北京的多維新聞網所重點指出的所有“機密文件”之壹《關於進壹步加強和規範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工作的意見》的關鍵內容,無可辯駁地證明了外界用所謂“再教育營”來稱呼中共當局對外使用的所謂“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根本不準確,因爲“再教育”幾個字完全體現不出該“營”的暴力強製性質,也就是百分之百的監獄性質。

由當時的中共新疆自治區委副書記兼自治區政法委書記朱海侖親筆簽發的“機密文件”中,包括的所謂“五個絕不允許”:即“絕不允許發生逃跑事件、決不允許發生滋事鬧事事件、決不允許發生襲擊工作人員事件、決不允許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決不允許發生食品安全和重大疫情事件”。其中的前四個,足以證明這些“再教育營”或者陳全國和朱海侖在公開場合中所稱之的“教培中心”,和當年集中關押猶太人的“納粹集中營”殊無二緻。如果壹定要用符合中共語言習慣的名稱套用,也應該稱其爲“勞改營”才是。

新疆地區的這類勞改營最初是以所謂“學習班”形式,在烏魯木齊地區率先出現的。推手就是當時剛剛以新疆自治區政法委書記身份兼任烏魯木齊市委書記的朱海侖。

據傳朱海侖當時曾向時任新疆自治區委書記張春賢建議,將對當地的“恐怖溫床”維族人群體進行“強製性群體感化教育”的形式“製度化”,措施“常態化”,機構“正規化”。於是張春賢便向中組部建議,把朱海侖晉升爲自治區黨委的專職副書記,併準備讓他把烏魯木齊市委書記職務交出後兼任自治區教工委書記職務,而不是後來陳全國到任後兼任的政法委書記職務。由此可見,當時的張春賢確實是想對所謂“維族分離勢力”採取教育手段,而不是大範圍“收監”管理的手段。

而時任新疆自治區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則是中共當局2011年從最高法院空降過去的“司法書生”熊選國。

這位熊選國是出身於西南政法學院 ,也就是如今的西南政法大學。查他的簡曆,是1964年12月出生,但1991年7月,也就是他年滿27歲的那壹年才“參加工作”。卻原來,他從1981年不滿17歲時高中畢業,併就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學係之後,其校園生活就持續了整整10年;4年本科畢業後直接被“保研”,在本校本專業完成3年時間的碩士學業之後,即又被 武漢大學法律係的馬克昌教授收爲博士生;1991年7月取得博士學位後,才被分配到最高法院。

這位馬克昌教授說起來,可是中國大陸曾經的刑法學泰鬥級人物。此人是中共在中國大陸建政之前考入武漢大學法律係的,畢業後直接進入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班,師從蘇聯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研究方向爲刑法學研究。也就是說,當年的馬克昌雖然沒有過出國深造的機會,但也算是喝過洋墨水的。雖然當時前蘇聯的法學和西方民主製度下的法學有着根本性的差別,但相對於當時的中國,前蘇聯專家的教育至少稱得上“正規”、“規範”和“係統”。

1952年,馬克昌畢業後,返回武漢大學任教,擔任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與當時人民大學的高銘暄教授併稱爲中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

1956年開始,馬克昌奉調北京,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起草工作。到1957年6月28日爲止,該法的“草案”已連續起草了22稿仍未過關。而接下來,這位馬克昌教授儘快製定刑法的“上書”成了“反黨罪行”,被打成右派分子,被關押進地處湖北省蕲春縣的八裏湖農場接受勞動改造。

1962年5月,當時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室又組織在此前22稿的基礎上繼續起草,但當時在湖北勞改的馬克昌已經沒有資格參加。到1963年10月9日爲止,沒有馬克昌參與的這部“刑法草案”又陸續修訂至第33稿,即因爲接踵而來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和“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再度被擱置。

“文革”中的馬克昌更是“重吃二遍苦,重遭二茬兒罪”,直到1977年,在還沒有被宣布“平反”的情況下,即開始回到重新組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起草小組。

接下來,在對所謂“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準備起訴的時候,正準備回到武漢大學主持法律係重建工作的馬克昌很不情願地接受了“中央領導”的要求,擔任了所謂“文化大革命主犯之壹”的吳法憲的辯護人。

日後,曾有中國內地的相關報道介紹說:“文革”之後,本來就不多的律師已所剩無幾,能夠出席特別法庭的著名律師更是鳳毛麟角。律師作無罪辯護在今天看來是壹件十分平常的事,但在當時卻有着極大的風險。儘管當時“四人幫”已被送上被告席,但極“左”思潮的影響併沒有徹底肅清,即使是爲“四人幫”骨幹分子作無罪辯護也還是需要勇氣的。

當上級指派武漢大學法律係的馬克昌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原空軍司令員吳法憲的辯護人時,馬克昌心裏“有想法”。讓起草和修訂刑法的人去幫壹個著名的反面人物辯護,馬克昌從感情上有些不能接受:“我自己也曾是那個時期的受害人之壹,巴不得能早壹天站出來,爲曆史性審判作出貢獻。但沒想到,會是以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出現。”

報道中寫道:在情與法的較量中,馬克昌後來選擇了用法律保護人權:“按照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應享有法律賦予的各種權利,自己作爲壹名教書育人的法學教授,不帶頭履行法律規定,以後還有誰來維護法律尊嚴?”

當時他反復查閱案捲併與被告交談,發現公訴機關對吳法憲的起訴書有幾處疑點。

1980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第二審判庭開庭。在法庭上,馬克昌以辯護人的身份爲被告吳法憲提出了叁點辯護意見,即: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吳法憲參與了策動反革命武裝政變的活動,起訴書指控吳法憲的這壹罪行不能成立;吳法憲是林、江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而不是首犯,在量刑時應與首犯區別對待……。

特別法庭後來對吳法憲的判決是:認定吳法憲是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之壹,判處他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 年。

而對起訴書指控的吳法憲參與策動反革命政變的罪行,特別法庭未予以認定。從這個審判結果來看,特別法庭在對吳法憲量刑時,是考慮了辯護律師的意見的。

審判結束時,旁聽的群衆不禁感歎:“噢,這個律師還是在給他們真辯啊!”

相關報道中還曾介紹說:當時在宣判之前的休庭期間,吳法憲提出要見律師,法庭沒能滿足他的要求。他後來托人向馬克昌轉達了謝意:“我對律師非常感激,請轉達我對他們的感謝之情。”

而這位馬克昌教授的“自己作爲壹名教書育人的法學教授,不帶頭履行法律規定,以後還有誰來維護法律尊嚴”的自我定位,應該也會深深影響了他的高徒之壹,在他那裏取得博士學位之後進入最高法院係統工作的熊選國。

在馬克昌處取得博士學位後,熊選國於1991年進入最高法院,待分配壹個月之後,即開始從助理審判員的最基層工作開始,經曆了從正式的審判員到高法刑事處處長、研究室副主任……,壹路晉升。2002年04月至2005年08月,熊選國擔任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兼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2005年8月,即升任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2002年4月,升任副院長級待遇的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熊選國還未滿48歲。從博士畢業後正式“參加工作”,隻用了11年時間即熬成了副省部級,這個晉升速度無論在中共司法部門和其他黨政領導部門裏,都可用罕見二字形容。

如今已經官至二級黨和國家領導人,比熊選國年長8歲的現職爲最高檢察長的張軍,當年比熊選國晉升最高法院副院長的時間早四年,日後改任司法部副部長期間,正是在熊選國的推薦下,才被時任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馬克昌收爲“在職”博士。

2007年12月,熊選國被授予二級大法官,此後又在最高法院繼續擔任了近4年時間的副院長,即於2011年8月被空降爲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法委書記。

敬請注意這位熊選國被空降到新疆的具體時間,那還是胡錦濤當政時期,證明當時的胡錦濤政權的組織路線,還是十分注重黨內高級幹部的專業化和知識化的。而刑法學博士背景的熊選國之所以能夠被安排爲新疆政法委書記,壹方面當然是爲了讓熊選國能夠有地方基層司法領導和管理部門的壹線指揮經曆和經驗,以爲日後返回京城在本係統晉升正部,乃至更高壹級職務進行政治熱身;另壹方面,就是考慮到了給外界以真正要“依法治疆”的印象。

而胡錦濤時代的“依法治疆”,與如今的習近平偶而也會提壹句的“依法治疆”是有重要區別的。胡時代的“依法治疆”中的“法”字,更多是從法律依據的角度出發;而習近平口中的“依法治疆”的“法”,則完全強調的是所謂“執法”的“法”,而且還是武裝暴力執“法”。

回想2010年4月,當時的胡錦濤政權決定,原本作爲下屆國務院副總理培養的時任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去主政新疆,接替王樂泉處理因2009年烏魯木齊“七五事件”而日漸突出的新疆民族矛盾和社會穩定工作。

自從烏魯木齊“七五事件”發生以後,新疆的互聯網曾被關停近壹年。張春賢上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20天後,即宣布全面恢復互聯網業務。此舉標志着張春賢任內的“柔性治疆”策略的開始……。正是在這壹大背景下,正好也趕上時任新疆自治區委的政法委書記符強已經超齡服役,必須下崗。於是時任最高法院副院長熊選國空降新疆,成爲張春賢的重要助手。

此後的熊選國,雖然被新疆政法係統的許多“老人”譏諷爲“司法書生”,但仍然堅持強調“時刻牢記維護法律尊嚴”,而且時常還把“維護人權”二字挂在嘴邊。他對在自己之前曾經擔任過新疆政法委書記的時任自治區黨委常委兼烏魯木齊市委壹把手的朱海侖,有關對維族人進行“群體感化教育”的建議雖然沒有直接反對,但對“強製”二字卻提出了質疑。這便是日後隨着張春賢的“柔性治疆”政策被習近平否定,正值年富力強的熊選國也即刻被習近平下令調回北京“雪藏”的最關鍵原因。

去年11月底,筆者在本專欄發表了《司法部黨組書記提前下崗是因爲其真博士學曆刺痛了“習博士”的玻璃心?》壹文,介紹了19屆中央委員袁曙宏雖然是中共司法係統正部級以上所有官員中不可多得的真正的“專業人才”,但卻在正值年富力強的時候,被迫從司法部黨組書記位置上提前退居二線,給習近平的浙係親信唐壹軍讓位。有人調侃說,這都是因爲袁曙宏的個人簡曆中特別注明了他自己的法學博士學位是憑“脫產學習”拿到的,因而刺痛了當今聖上“習博士”的玻璃心。而本文正在介紹的熊選國,則是中共政壇高官中被習近平雪藏的另外壹位法學真博士。更多的內容,留待本專欄下篇文章繼續介紹。

(文章隻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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