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前香港民主派政黨“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就壹起未經批準集結罪的案件上訴成功,法院週叁將他的刑期從十個月減至八個月。
【前“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六四集會案獲減刑兩個月】
— TimedNews.com (@TimednewsC) January 20, 2022
1月20日,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前香港民主派政黨“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就壹起未經批準集結罪的案件上訴成功,法院週叁將他的刑期從十個月減至八個月。https://t.co/bLkcNuOT5b pic.twitter.com/VH8lGYtvGZ
2020年,20多名泛民派人士參加了未經批準的維園六四燭光晚會,隨後遭到港府起訴,黃之鋒最開始併不認罪,但去年改認罪後,被法院判刑十個月,他隨後就此提出上訴。港媒報道,高等法院上訴庭週叁將他的刑期削減至八個月。
黃之鋒此前還因其他案件被判刑。他的律師透露,黃之鋒預計將在今年叁月完成刑期,但他仍可能會因參加了2020年的香港立法會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保釋申請被拒而須還押候審。